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徐州市公务员考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徐州市公务员考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江苏公务员绩效考核奖还继续发吗?
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严禁自行出台政策发放工资津贴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问题,要求各地财政、人社、审计部门对工资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在近日,也由中办、国办下发《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清理规范地方违规发放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的通知》;
既然是进一步清理,则是对2018整治的再深入,那么整治标准就没有发生本质变化。

所以文件发布后,目前各地犹豫观望,然中央态度坚定,于是纷纷开始了清理整顿滥发津贴补贴的工作中,停发若干自行出台政策的奖金、补贴、***项目,并对已违规发放资金予以清退。
但是依照文件要求,清理整顿的对象基本还是上述那两类津贴、补贴: (1)未经批准的;(2)超范围,超标准,新设或提高标准的 。
徐州丧葬费规定?
丧葬费=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该计算公式是法定的标准,即使办理死者丧葬事宜所花费的费用超过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个月总额,加害人也无须支付超出部分,而是由死者家属自行承担。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2、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3、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4、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5、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6、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7、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8、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徐州市公务员考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徐州市公务员考试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